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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建贺案】关于第三批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9-02 09:46 | 浏览量:26
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第三批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4)建贺管公告034号

各债权人: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2日作出(2022)桂110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贺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为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2022年8月6日,管理人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并依法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了《债权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2年10月20日、2024年3月19日分别将第一批、第二批债权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现管理人对第三批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01

第三批债权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分别将编制的第一批、第二批债权审查公示表通过“白武士在办破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进行了公示。管理人在第三轮审查时,对第一批审查时列为待定或是异议的债权作出了新的调整,现管理人将上述调整审查意见后的债权于第三批名单进行公示,剩余部分待管理人审核完毕后,再进行公示。

债权人如对债权表确认的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对债权进行调整;如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不予调整。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可在管理人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公示结果无异议,本次公告的债权表详见附件。

02

特别说明

(一)公示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18时(公示期15日)。

(二)“不予认定”是指经管理人审查,未予确认的债权。

(三)本次公示的债权为第一批审查时列为待定或有异议的债权之中的110笔(购房类106笔,非购房类4笔),剩余未公布的债权,将由管理人审查核实完毕之后,再分批次进行公示。

(四)本次债权公示解释权归管理人。

03

债权查询流程

请下载附件“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批债权审核公示表”查询,该表内含两个分表,请债权人根据自身所属对应查询: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批债权审核公示表——购房类债权、非购房类债权。

04

联系人和地址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与西湾大道交汇处左侧金座(1-02室)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李慧芳   联系电话: 0774-5209599
温馨提示:管理人工作和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债权人接待日为每周四,下午15:00-18:00

附件: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批债权审核公示表


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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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黎长英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 | 白武士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 | 贺州建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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