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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长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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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长江案】关于补充申报债权审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8-23 09:56 | 浏览量:74
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申报债权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4)长江管公告012号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4日裁定受理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案号(2021)桂14破申2号】,并于2021年6月21日指定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原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长江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按照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14破1号《公告》要求,长江集团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2021年9月10日前)申报债权,现申报期限已届满。针对补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组织审核团队对收到的补充申报债权依法进行了债权审查。现将2024年4月至8月补充申报的钱双飞等36名债权人36笔债权(除抵房债权、部分非购房普通债权)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债权人对公示的债权清单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5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债权异议表),并且说明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填写完毕后递交或邮寄到管理人债权组办公室。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对其进行调整。如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债权不做调整。


管理人联系电话:0771-7960243

管理人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工作日)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路汇豪城销售中心债权组办公室



附件:
1.补充申报债权表(购房户类)
2.补充申报债权表(非购房类——普通债权)
3.异议债权申请书
4.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14破1号《公告》


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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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品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 | 白武士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 | 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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