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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和佳案】关于退铺、退房业主委托房屋销售及拍卖的公告

时间:2024-08-08 09:40 | 浏览量:62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退铺、退房业主委托房屋销售及拍卖的公告

(2024)和佳执公告019号

2022年9月13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年12月12日指定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原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实现债权清偿工作,管理人对退铺、退房业主开放委托销售、拍卖权限,销售、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对应债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委托范围、内容

1.委托人:债权经管理人认定且经无异议裁定确认的申请退铺、退房的业主(债权人);
2.受托人: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3.委托事项:委托人所购铺面、住宅的销售及拍卖事项等。

02

委托事项说明

1.委托形式:以授权委托书形式进行书面授权,购铺、购房户为两人共有的,要求两人同时委托;
2.授权委托书以管理人拟定模板为准,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的一切行为均有法律效力且视为认可;
3.委托的房屋销售底价及拍卖价格均以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价格为准,销售及拍卖所得扣除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系对应房屋可清偿委托人债权的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后委托人不得再就该套房产及其对应债权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诉求。
4.如销售、拍卖价格已降至清算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确定),受托人有权告知委托人对应拍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信息、书面文件等方式),经确认并同意后,由受托人继续按照流拍价格的90%进行上拍,直至售出清偿。

03

委托书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8月31日18:00 时,以收到的纸质版授权书为准;同步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2.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路318号和佳广场26楼法务办公室,欧女士:15278973069。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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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欧苏珍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 | 白武士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 |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版权声明 | 本公告内容以盖章版本为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原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