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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美思案】关于第二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7-09 09:29 | 浏览量:80

南宁市美思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第二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4)美思管公示004号

各位债权人:
2022年10月1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桂0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宁市美思建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作出(2022)桂01破申38号决定书,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5日,裁定美思公司进入破产重整。
2023年8月31日,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已组织审核团队对已申报的债权依法进行了债权初步审查工作,并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第一次初步审查结果。现对第二轮债权审查结果以及债权申报(限公布第一轮审查结果后又申报且已出具审查结果的债权)等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01

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管理人合计收到35笔债权申报,申报总金额12.667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产担保债权:申报1笔,申报金额3819.87万元;
(二)职工类债权:申报16笔,申报金额1007.25万元;
(三)税款债权:申报1笔,申报金额61.76万元;(本金:35.82万元;滞纳金:25.95万元);
(四)医保债权:申报1笔,申报金额:54.16万元(本金:30.23万元,滞纳金:23.93万元);
(五)社保债权:申报1笔,申报金额:139.86万元(本金:74.97万元,滞纳金:64.88万元);
(六)普通债权:15笔,金额:12.2096 亿元。

02

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针对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调整认定结果,现对第一轮审查时列为待定及有异议债权作出了新的调整并公示。
最终认定详细情况如下:
(一)职工类债权:认定16笔,认定金额1007.25万元;
(二)税款债权:认定1笔,认定金额61.76万元,认定优先债权金额35.82万元,认定普通债权金额25.95万元。
(三)医保债权:认定1笔,认定金额:54.16万元,认定优先债权金额30.23万元,认定普通债权金额23.93万元);
(四)社保债权:认定1笔,认定金额:139.86万元,认定优先债权金额74.97万元,认定普通债权金额64.88万元;
(五)普通债权:认定债权11笔,认定金额 253.97万元;不予认定债权2笔,不予认定金额 13.50 万元。
本次公告的债权审查结果表详见附件。

03

债权审查结果查询流程

方式一:详见债权审查公示表(附件1)
方式二:附二维码图片以及查询债权审查结果的影像资料(录屏)

04

债权后续核查和异议程序

债权人如对复核债权表确认的债权审查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债权异议表),说明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填写完毕后邮寄或交至管理人办公室。管理人接收补充材料或异议后,对其债权进行第三轮审查。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对债权进行调整;如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不予调整。
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可在管理人回复之日起15日(节假日顺延)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公示结果无异议。

05

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

(一)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蓉茉大道62号南宁市美思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赖炳伶 18507706589;
(三)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
1.债权审核公示表
2.债权异议表

南宁市美思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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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黄奎靖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 | 白武士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 | 南宁市美思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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