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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桂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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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桂东案】关于第二批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5-23 09:46 | 浏览量:128
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批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1)桂11桂东管公告〔2024〕0522-1号


各位债权人:

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9日裁定受理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案号(2021)桂11破申2号〕,并于同日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9月23日,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并于2022年1月30日将第一批债权初步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现管理人对第二批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01

第二批债权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分别于2022年1月30日将编制的第一批审查的债权表通过“白武士在办破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管理人在编制第二批债权审查结果时,对第一批审查列为待定或是异议的债权作出了新的调整,现将上述调整债权与新审查的债权于第二批名单进行公示。
      债权人如对债权表确认的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对债权进行调整;如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不予调整。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可在管理人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公示结果无异议,本次公告的债权表详见附件。

02

特别说明

1.公示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6日18时(公示期15日)。
2.“待定”是指经过管理人审查,发现缺少相关予以认定债权的材料,需要债权人补充提交的债权。
2.“不予认定”是指经管理人审查,未予确认的债权。
3.若对债权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

4.本次债权公示解释权归管理人。

03

债权查询流程

请下载附件“债权审核公示表”查询,该表内含两个分表,请债权人根据自身所属对应查询: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批债权审查结果非购房户债权类、新补充申报职工债权类。

04

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廖经理  0774-5209599/19197803261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与西湾大道交汇处左侧金座(1-02室)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温馨提示:管理人工作和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批债权审核公示表(下载原文查看)


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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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莫叡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 | 白武士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 | 广西贺州桂东水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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