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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尚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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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尚华案】关于设立债权人接待日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10:40 | 浏览量:183
桂林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债权人接待日的通知

(2023)桂0325破管通知006号

各位债权人: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债权人,让债权工作更为高效,同时充分发挥债权人的监督作用。管理人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设立债权人接待日。现就接待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待时间

工作日每周三,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

接待地点

兴安县志玲路288号展桌·新视界1号铺面管理人办公室。

三、

接待事项

1.债权申报或异议:包括提交材料,修正申报信息等;

2.债权疑问咨询

四、

注意事项 

1.来访债权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原件。

3.依法理性地反映诉求。

4.除上述接待时间外,其余时间请电话联系管理人咨询,如需面谈,管理人另行安排时间接待。

管理人联系方式:朱棋和19276754199(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桂林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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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朱棋和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白武士融媒体中心出品

信息来源|桂林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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