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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万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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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万顺案】关于评估机构公开招标的公告

时间:2024-04-10 18:00 | 浏览量:333
来宾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公开招标的公告

(2024)万顺管公告00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8日作出[(2024)桂13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4年1月18日起对来宾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2月6日指定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为万顺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万顺公司重整和清算评估、抵押资产等价值,做好该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01

项目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二)基本情况

1.万顺尚城位于兴宾南路8号(二桥南西侧),商业性质;

2.占地面积2910㎡,容积率6.5,建筑面积21309㎡;

3.1-3层为商业、4-10层为酒店公寓、11-28层为商务办公,地下一层停车场;

4.已建住宅153套,已售出147套;

5.万顺公司于2018年开始停业至今。

(三)主要资产情况

主要资产位于来宾市兴宾南路8号万顺尚城地上建筑及地下车库车位。

(四)案件目前进展

万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被申请破产,案号:(2024)桂1302破申1号,申请人:债权人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法院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02

评估内容

以2024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对万顺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明确其资产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管理人接管后的所有资产重整价值评估和清算价值;
(二)项目的重整价值评估和清算价值评估;
(三)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含核对抵押物清单);
(四)偿债能力分析。

03

工作要求

(一)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2024年4月12日前组织工作人员对接管理人,启动工作;

(二)评估报告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完成第一稿预审稿,若因客观原因导致资料缺失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终稿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评估内容,届时另行协商。

04

申报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有房地产破产案件评估经验优先;
(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四)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入选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名单;
(五)在南宁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无不良记录;
(七)加分项:推荐投资人优先。

05

申报材料

(一)报价书。至少应包括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评估人员的资质、团队分工、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取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费用预算中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其他费用等应分别列明)等内容;
(二)列出近五年广西成功案例,房地产类成功案例,最好有房地产破产案件的评估经验;
(三)列明主要工作及重点、难点,说明对以上评估要求的理解;
(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执业资质证书;
(六)参与办本案的团队名单及简历,简历重点强调年龄、学历、证书、房地产案件经验、破产案件经验。人员名单不一定要多,但提交的名单必须是最终办案的团队名单。一旦中标,总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均不能更换(只能更换助理),否则构成违约;
(七)承诺书。至少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4.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八)建议用PPT或WORD提供报价书,出具报价说明,并列出相应计算公式。

06

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7:00
(二)提交两份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南路8号万顺尚城20层管理人办公室
(三)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
liuxiaohui@baiwushi168.com    
联系人:刘晓慧   联系电话:18290171890
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来宾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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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温佩佩

审编 | 鹿菏津

出品单位 | 白武士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 | 来宾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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