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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锰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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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锰矿案】关于公开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时间:2024-02-06 11:35 | 浏览量:334

广西田东壮乡河谷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锰矿清算组(2024)公告00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锰矿公司经主管机关决定解散,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对锰矿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2021)桂01清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区工信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锰矿公司(以下简称:锰矿公司)的清算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2022年5月2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01清申25号《决定书》。

根据锰矿公司的清产核资情况,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本项目收益最大化,清算组面向全国公开预招募股权买断式投资人。为保障本次预招募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次招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经清算组调查了解,锰矿公司主要资产情况见下表。
1.土地资产

序号

名称

内容

1

位置

南宁市陈东路28号

2

使用权证号

南宁国用(1997)第411947号

4

使用面积

15453.27㎡

5

用地性质

划拨

6

取得日期

1997年


2.其他住宅资产

序号

名称

面积

1

锰矿公司总部位于淡村路14号(桂房证字第00015916号)食堂

食堂一栋2层建筑面积455.54㎡,土地面积315.35

2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4号3栋1单元102号住宅

71.8平米

3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4号3栋2单元103号住宅

71.8平米

4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4号2栋1单元502号住宅

54.49平米


02

重整投资模式

(一)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目的
本次预招募本旨在维护和保障本项目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投资模式
整体股权买断式投资人,即意向投资人出资收购本公司股份,清算组协助意向投资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三)股权买断价格
本项目优先债权442.3万元和普通债权1.64亿元,合计1.68亿元,整体股权买断出价不低于1.68亿元,付款方式暂不限制,投资人提出方案后,召开全体债权人表决。

03

招募程序

(一)报名须知与条件
1.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但并非邀约文件,不具备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清算组及锰矿公司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需了解项目资产资料、图纸、施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经清算组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向清算组申请查询,或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项目详细情况。
2.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清算组有权根据强制清算计划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项目投资人招募等。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向清算组提交书面《股权收购协议》,明确资产收购对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