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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德能案】关于第三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2-06 10:49 | 浏览量:258

靖西市德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第三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3)桂 10 德能公告 003 


各位债权人
靖西市德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公司)因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靖西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作出(2021)桂1018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德能公司破产清算,同年5月27日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指定为德能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2年8月31日,德能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召开。在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管理人公示了债权初步审查情况,确定了债权异议的相关流程。2022年9月8日,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债权异议的公告》,公告要求各债权人对第一次债权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管理人收到有效异议两笔。经过审查,管理人认为异议无证据支持,故维持一审意见。对异议结果,管理人均已经书面回复异议人。管理人已于2023年2月17日第二轮债权意见公示,除2笔债权提起异议待复核外,剩余10笔债权已向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请确认无异议债权。
本次,管理人将对德能公司第三轮8笔债权(主要是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结果进行公布。各债权人若对管理人债权认定情况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管理人将对于异议结果进行复核;如债权人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异议答复函后对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自收到管理人异议答复函之日起15日内向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附债权认定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靖西市德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轮债权公示表

 靖西市德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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