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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尚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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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家光伏企业破产清算 法院指定白武士担任破产管理人

时间:2023-12-26 14:53 | 浏览量: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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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2022年12月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蒋永华的申请裁定受理桂林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10日指定兴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兴安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桂林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尚华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下文法院裁定书,决定书。

据调查资料显示,桂林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桂林尚科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5日,位于桂林市兴安县城西环路光伏工业园C1区,由北京尚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金1.1亿元,主要从事光伏系统集成于光伏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光伏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是广西首家光伏企业。尚华公司自2014年以来,在银行获得的融资主要用于厂房生产建设,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财务费用,上下游企业均受到波及影响,导致货款回笼较慢,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于2016年年底停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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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决定书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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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法院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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