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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宏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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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宏锋案】关于锦泰花苑项目实物分配房产收房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11-29 10:28 | 浏览量:319

广西平南县宏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锦泰花苑项目实物分配房产收房事项的通知


(2023)宏锋管通知1124-001号



各债权人:

广西平南县宏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锋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平南县宏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的修订议案,且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桂08破8号之八〕予以裁定认可,管理人根据该分配方案召开了宏锋公司第一次实物分配现场选房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7日将实物分配明细表进行了公示。已分配并公示的房产债权清偿已生效,已具备收房条件。现管理人将办理交房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宏锋公司委托广西永升清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锦泰花苑项目入伙交房事宜,物业服务费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计收,请您抓紧时间带齐资料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01

办理收房时间

1.2023年11月28日起受理收房手续。

         2.集中办理收房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日共五天。(如未能在集中办理收房时间内来收房,请致电物业中心提前预约收房时间)。

02

办理收房地点

1.先至锦泰花苑管理人办公室(锦泰花苑售楼部)核对信息;

         2.再到锦泰花苑物业办公室(六栋六单元一楼)进行资料入档登记。

03

办理收房需提交的资料

1.现场核对《成交确认书》、原件,补缴债权差额(如有差额)。

2.现场核对《指定合同签署人声明书》原件、若为非债权人本人收房的需提供。

3.《锦泰花苑实物分配房产收房通知书》原件,管理人发布本通知之日将同步邮寄该通知书给各所属债权人。

         4.收房债权人、指定合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

04

分配房产的合同网及备案

1.债权人本人提供《成交确认书》原件及身份证,由管理人办理房产合同网签及备案。

2.非债权人本人签订合同的,需债权人提供与指定合同签署人双方签字盖章的《指定合同签署人声明书》后由管理人办理房产合同网签及合同备案,管理人可提供声明书模板。

3.说明一:因房屋合同网签系统录入复杂,花费时间较久,债权人锁定指定合同签署人后请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办理网签合同业务。

       4.说明二:债权人于2023年12月30日前来办理房产网签合同及备案手续的,管理人不收取费用免费办理,如超过该时间期限,将委托第三方代办合同网签及备案业务,费用250元/套(为代办方收取,联系人杜莎莎:13737564132)。

05

分配房产办证条件及材料

(一)办证条件

1.房产及所属债权人在公示房产明细表内; 

2.已缴纳房产契税;

3.购房合同已网签并备案。 

(二)办证所需资料  

1.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4.契税发票原件;

5.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开发商提供);

8.缴纳办证费用凭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办证费用500元/套,为代办机构收取,已含代收代缴工本费及坐标图费。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人及物业服务中心。

管理人联系人:陈经理,电话19997982150。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19194832596。

物业服务中心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小沥街锦泰花苑物业服务中心。


附件:《锦泰花苑实物分配房产收房通知书》及收房手续办理流程图



广西平南县宏锋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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