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重整执行 > 北海和佳案 > 【北海和佳案】关于第二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北海和佳案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771-5345844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体强路19号联塑新能源中心A座39层

【北海和佳案】关于第二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0-31 17:46 | 浏览量:363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第二轮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3)和佳执公告012号




各位债权人: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和佳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3日裁定受理对和佳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案号(2022)桂05破申13号〕,并于2022年12月12日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2022年12月30日,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并组织审核团队对已申报的债权依法进行了债权初步审查工作。现对债权申报、债权初步审查结果等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管理人合计收到1716笔债权申报,申报总金额26.48亿元。


债权二轮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已于2023年5月19日将编制的第一轮审查的债权表通过“白武士在办破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管理人经过第二轮审查,现对第一轮审查时列为待定及有异议债权债权作出了新的调整,并公示。

      债权人如对复核债权表确认的债权审查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对债权进行调整;如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不予调整,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可在管理人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公示结果无异议,本次公告的债权表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

1.本次公示仅对第一轮审查时列为待定及有异议债权进行审查公示,未在一债会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的管理人已依法向法院提交无异议债权申请。

2.本次公示仅将2023年9月30日前申报的进行公示,之后申报的待管理人审核完毕后再分批公示。

3.其他类债权待管理人复核后再进行公示。


债权查询流程

     详见附件债权审核公示表。


联系人和地址

地址:北海市四川路318号和佳广场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

农 帅 13321792724

黄德姚 13768177392


      温馨提示:
      管理人工作和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1.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购铺户债权审核公示表

2.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款债权审核公示表

3.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异议表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30日                 



点击文字查看附件及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