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重整执行 > 钦州海越案 > 【钦州海越案】关于年年丰售楼部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招标的公告

钦州海越案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771-5345844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体强路19号联塑新能源中心A座39层

【钦州海越案】关于年年丰售楼部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招标的公告

时间:2023-10-31 16:32 | 浏览量:1230
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年年丰售楼部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招标的公告


(2023)海越执公告014号



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5日作出案号(2021)桂 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越公司破产清算,2021年9月27日,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海越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管理人申请,2021年10月18日裁定转入重整阶段。

因售楼部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方案,降本增效;现根据最新优化后图纸对年年丰售楼部室内装饰工程进行二次招标,原管理人2023年8月28日发布的第一次招标公告作废,以本次招标公告及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方案要求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01

 招标内容
年年丰售楼部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一层售楼部天花吊顶、墙面及地面、门头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二层办公室室内改造装饰工程。

02

 招标工程量
具体工程量结合招标工程清单、图纸进行投标工程清单编制。

03

 投标报价材料(以下所有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1.报价书:投标人根据现有图纸,实地勘查现场后,结合实际情况(所采购的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产品功能的详细介绍,市场情况、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制作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2.工程款支付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列明工程款支付的方式条件。

3.工期: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明确完成该工程所需最少工期,并加以分析说明。

4.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

5.案例:列出近三年来投标人在广西房地产类工程案例。

6.列明参与本工程的团队名单及简历:简历重点强调年龄、学历、证书、房地产类施工经验,提交的团队名单必须是最终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一旦中标,总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均不能更换(只能更换助理),否则构成违约。

7.承诺书:承诺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8.报价书:建议用PPT或word文档提供报价书,出具报价说明,并列出相应计算公式。纸质完整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需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注意事项: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04

 投标须知及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2.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湾大道36号年年丰广场丰园小区2号楼2-201铺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
谢经理,联系电话:18260956673。
邮箱:xieweibin@baiwushi168.com。
如需工程图纸资料(电子版),请联系谢经理。
4.评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点(暂定)。
5.评标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湾大道36号年年丰广场丰园小区2号楼2-201铺管理人办公室。

05

 招标规则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合理低价中标法,目的是找出经验丰富真正能干并且管理水平高、履约能力高、报价合理的合作伙伴。管理人将在法院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择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通过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一家备选单位。

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8日               


点击文字查看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