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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江美亚案】关于延长债权申报期限的公告及债权申报指引

时间:2023-08-30 10:22 | 浏览量:336

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债权申报期限的公告


美亚清算组〔2023〕8号  


2023年8月1日,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清算组作出美亚清算组〔2023〕7 号公告,将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期限确定至2023年8月12日止。为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充分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现决定将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2023年9月16日止。
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于期限内通过柳州中院“破立有方”破产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lzfy.gov.cn)、微信小程序“破立有方”或以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浮石水电站行政楼102办公室;联系人:胡经理19800323621)。债权人首次申报债权的,需在“破立有方”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通过身份验证,之后进入平台首页“债权申报”界面,按提示填写债权信息并提供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企业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广西融江美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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