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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和佳案】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时间:2023-05-06 11:31 | 浏览量:487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2023)和佳管公告028号



 

体债权人: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3日裁定受理对和佳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案号(2022)桂05破申13号】,并于2022年12月12日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4日作出(2020)桂05破申13号之五《复函》,因债权数量较多,且尚有债权人未按照公告规定向管理人申报权,为确保全体债权人利益,原定于2023年5月10日9:30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和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延期至2023年6月15日9:30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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