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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海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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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海越案】关于第一批无异议债权的公示

时间:2023-05-05 16:31 | 浏览量:565
钦州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第一批无异议债权的公

2023)海越执公告004号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915日裁定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公司”)进入破产程序,2021927日作出(2021)桂077号决定书,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海越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共申报债权724笔,合计申报债权总金额41.21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2022年3月1日将编制的债权表通过“白武士在办破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与债权人、债务人的相关人员核对,并经过第一轮债权审核结论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初步核查、及债权人异议程序。
      对于债权表中记载的284笔债权(详见附件),上述程序中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现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管理人再次核查上述债权,并公示核查结果;债权人有权进行再次核查,如有异议的请于2023510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回复异议后仍不服的,可在收到回复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提请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联 系 人:韦斌,联系方式:19162299693(微信同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
地      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36号年年丰广场丰园小区2-201号
特别说明:因海越公司债权人数众多,债权审查工作量极大,对已审查确认无异议债权,管理人将分批次提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债权。

附件:
1.第一批无异议债权的公示(原文)
2.《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表(购房类)》
3.《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表(社保类)》
4.《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表(非购房类)》
5.《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表(职工债权类)》


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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