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重整执行 > 北海和佳案 > 【北海和佳案】关于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北海和佳案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771-5345844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体强路19号联塑新能源中心A座39层

【北海和佳案】关于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3-03-23 17:55 | 浏览量:502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2023)和佳管公告018号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3日裁定受理对和佳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案号(2022)桂05破申13号〕,并于2022年12月12日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01

案件基本情况

经管理人审查发现,目前存在和佳公司欠发职工2022年11~12月工资及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的情况。为了便于管理人更好地管理职工债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现对职工债权进行统一登记审核管理。


02

登记时间及形式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31日18时。
2.方式:现场登记,将书面材料统一交由工作人员后,进行登记。


02

形式报名及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登记审查须职工提交材料清单中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清单见附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债权范围主要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


3.若审查人员认为有必要,将对劳动者进行询问并记录。

          特此公告
附:材料清单
1.职工工资的转账记录、工资条等。
2.与和佳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管理档案、任职文件等。
3.打卡记录、签到记录等考勤记录。
其他可以佐证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北海市和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22日



点击文字查看原文及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