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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广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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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广建案】关于汽车城项目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时间:2023-03-06 10:53 | 浏览量:613

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汽车城项目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1)桂11广建管公告[2023]32-1号


2021年1月22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建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经法定程序选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广建公司汽车城项目收益、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实现广建资产收益多元化,管理人拟将汽车城项目部分土地依法进行公开招募。现将招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广建公司汽车城项目位于贺州市西环路东侧,于2011年3月取得(2011)第22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14809.57㎡,2013年3月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6月取得汽车展销中心、汽车会展办公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为广西贺州市金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烂尾状态。项目现状场地未平整,有部分绿植及杂草,地上建筑2#楼完成主体工程二层。

二、案件特点

(一)地理位置优越,整体运营价值较高,市场前景好。

(二)截至发布公告前,从公开渠道收集的信息显示项目金融机构抵押债权人较为单一。

(三)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主要为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抵押债权及普通债权。

三、重整投资模式

(一) 重整投资人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本旨在顺利推动和完成本项目的重整盘活工作,维护和保障本项目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重整方式

买断式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投资人提供重整资金,议价后一次性买断债务人全部存量资产,剥离全部债务,所得资金供全体债权人进行分配。投资人须同意以下方案:

1.投保及履约保证金方式:300万保证金(可现金加保函)

2.投资模式:买断式重整方案,后续项目的调规土地出让金及项目的一切费用(包含房地产公司税费,续建所需工程支出,市政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报建费用等其他费用)由投资人出资。

3.买断式报价:买断式总价由投资人自行报价,最低报价4288万起,可由现金加房产组成。

4.投资人权利及义务:广建公司应配合投资人进行盖章及办理开发手续,投资人负责项目调规、开发、运营及税务方面的所有费用,五方单位(除建设单位)及销售公司由投资人进行招募工作,广建公司及债委会仅对项目节点及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四、招募程序

(一) 报名须知与条件

1. 报名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但并非邀约文件,不具备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及广建公司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需了解项目资产资料、图纸、施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经管理人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向管理人缴纳≧50万尽调保证金申请查询,或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项目详细情况。

2. 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计划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项目投资人招募等。

(二) 报名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施工单位则需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良好或者信用良好。

2.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提供相对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4. 意向投资人投资的方案需有现金投入,不能全部为资产性投入。

5. 缴纳≧300万意向投资保证金。

(三)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1.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意向书》(一式三份,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初步投资方案、近三年业绩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金实力等,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公司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架构、核心团队等信息)。

4. 其他有助于证明意向投资人实力或匹配度的加分项。

5. 报价方案:原则上按照“重整投资模式”选择相应的投资方式进行报价。

6.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向管理人提交。

7.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且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8. 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18点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1. 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8778441624(微信同号),电子邮箱:240711404@qq.com,邮箱发送材料命名格式:项目+公司+联系人+联系人方式

2. 联系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与西湾大道交汇处

左侧金座(1-02室)

(五) 保证金缴纳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户  名: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贺州市向阳路支行

账  号:615880887764

按照上述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不再参与下一阶段的遴选。意向投资人愿意在报名及遴选阶段提前配合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或者在300万元的基础上缴纳更多保证金以表示竞标决心的,可额外加分。

五、遴选阶段

进入遴选阶段后,管理人将组织安排意向投资人赴项目实地查看现场,并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接洽与磋商,沟通债务人及本案办理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也可自行对建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经接洽与磋商后,管理人将根据对意向投资人的考察,确定入围意向投资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入围意向投资人。对未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六、参选文件的法律效力

意向投资人公司提交参选文件并参与竞标或遴选,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自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之日起,管理人即享有对意向投资人提出的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意向投资人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做出承诺的形式),一旦管理人发出相应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做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与入围意向投资人之间已经就投资人招募结果的相关事宜达成了书面协议,入围意向投资人应以管理人通知安排时间为准。

(一)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意向投资人未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入围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签订书面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入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书面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书面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入围意向投资人签订书面协议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取消入围意向投资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二)其他

1.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 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2.管理人书面通知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参选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

3.管理人提供的所有建贺公司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5.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遴选。

 

特此公告

 

 

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