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海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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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海越案】关于年年丰商场销售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公告
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销售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公告
(2022)海越执公告003号
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5日作出案号(2021)桂 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越公司破产清算,2021年9月27日,指定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海越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管理人申请,2021年10月18日裁定转入重整。
本案是钦州市地段位置最优越的房地产项目,产品形态涉及已建成正在运营的商业、住宅、公寓及未开发完毕的商住用地等。为了最大限度发掘各个产品形态的投资价值从而提高清偿率,管理人决定对外公开招标专业的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参与本案,负责项目可售物业的销售。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01 项目概况
(一)项 目 地:广西钦州市钦州湾大道36号年年丰广场
(二)案件性质:破产重整案件
(三)受理法院: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管 理 人:广西白武士破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钦州市年年丰广场项目A地块所开发建设的剩余可售物业(主要包括年年丰广场Shoping-MALL产权商铺、2#-3#楼临街商铺、4#楼负一层商铺)销售代理工作,可售面积约80000万㎡(以房产登记备案为准)。
02
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在经营期内具有大型商业地产项目(主要指商住、公寓、购物广场、街区商业类)销售面积不低于20万㎡,住宅项目销售不低于10万㎡,配套车位销售不低于3万㎡,所代理销售楼盘数量不低于4个的全程策划、销售并取得良好销售业绩。
(二)本案接受联合体或单一销售代理机构对全部招标范围的投标。
03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公司简介;
(二)四个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住宅、公寓、车位全程策划、代理销售成功案例材料,有钦州案例的优先,有商场整体销售经验或商场分拆销售成功经验者优先;
(三)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及团队的简介——请将团队每个人的历史工作业绩充分展示;
(四)针对钦州年年丰广场项目的策划方案及营销方案,预期销售业绩说明;
(五)佣金说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04
资产情况说明
A地块: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3亩,实际征地取得74.8亩,已完成A区建设1#、年年丰广场Shoping-MALL(商业)、2#、3#、4#、5#、6#楼,建设面积:2913224㎡。
其中可售物业:年年丰广场Shoping-MALL(商业):约85000㎡(带租约销售),2#至3#楼临街商铺约:4874㎡,地下车位约:800个。
05
公开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销售代理机构遴选说明会,由意向销售代理机构现场陈述方案,评审委员会委员现场评议,管理人根据评议意见,最终确定销售代理机构。
欢迎各大抵押债权人推荐优秀销售代理公司,以推动方案PK竞争升级,最终吸引到最优秀最适合本案的销售代理公司,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欢迎前期商管公司招募中报名参加遴选的商管公司在你司答辩方案中也可以陈述:假设你司中标,你司会建议哪家或哪些销售代理公司,以便遴选委员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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