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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广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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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广建案】关于公示债权复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7-13 10:01 | 浏览量:874

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公示债权复核结果的通知

(2021)桂11广建综合部0077号





各位债权人:

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建公司)破产重整案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将截止会前的债权初步认定情况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会后,管理人收到部分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了异议申请,又有部分债权人新申报了债权。

鉴于广建公司债权人人数众多且时间跨度大,申报证据材料缺失严重。管理人数次通知债权人补充资料,仍未获得充分的证据。加上广建公司历史材料缺失严重,加大债权复核工作的难度。管理人已穷尽有利于审核债权的方法进行债权复核,现将债权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债权人如对复核债权表确认的债权有异议的,可联系管理人进行反馈。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对债权进行调整。如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债权不做调整,债权人仍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在管理人回复之日起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复核债权表无异议,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对无异议债权表裁定确认。


特别说明:

一、公示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

二、“不予认定”是指经管理人审查未予确认债权。

三、列入“保障交房组”条件:

    1.付完全款的,债权经审查予以认定;

    2.已支付50%以上房款的,债权经审查予以认定。

四、未付至50%以上房款的购房户,债权经审查予以认定且要求交房的,可按照债权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购房户应收账款催收政策的议案》相关规定,补交至50%以上房款后,列入保障交房组。交款期限另行公示。

五、管理人接管前已交房的,待后续统一通知公告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联系人:

债权组办公室 

黄律师 0774-5209599              

魏律师1331771955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民兴路9号文化创业园3栋16号 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12日




公示债权复核结果链接请下载:


一、购房户

1.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户债权表-金泰花园项目.pdf

2.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户债权表-金泰大厦项目.pdf

3.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户债权表-爱民小区项目.pdf

4.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户债权表-其他小区项目.pdf


二、非购房户

1.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建设工程价款债权).pdf

2.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担保债权).pdf

3.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社保债权).pdf

4.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税款债权).pdf

5.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普通债权-工程款债权(政府介入后)].pdf

6.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普通债权—工程款债权).pdf

7.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购房户债权表(普通债权—借款债权).pdf